近期,記者獲悉,為做好跨境電商監管過渡期后政策銜接,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等6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自 2019年1月1日起調整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政策。

新政發布,一方面鼓勵跨境電商消費的政策放寬,另一方面,規范代購的監管方向也日漸明晰。
對于上述新政,包括天貓國際、京東、小紅書以及洋碼頭等方面均對記者反饋了對新政的看法。
無一例外,跨境電商都提及,上述《通知》調整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稅收政策,提高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商品限額上限,擴大清單范圍,將利于海外更豐富的商品通過跨境電商模式進入中國,并且讓消費者享受到更優惠的價格。
新政放寬交易額
據了解,最新的《通知》核心信息大概包括以下幾點,從明年1月1日起,延續實施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現行監管政策,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不執行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而按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
將政策適用范圍從之前的杭州等15個城市,再擴大到北京、沈陽、南京、武漢、西安、廈門等22個新設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的城市。
在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清單內商品實行限額內零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按法定應納稅額70%征收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享受優惠政策的商品范圍,新增群眾需求量大的63個稅目商品。
提高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商品限額上限,將單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將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萬元提高至2.6萬元,今后隨居民收入提高相機調增。
新政表明,延續實施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現行監管政策,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不執行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而按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這是兩年半以來,第三次延長過渡期政策。在洋碼頭創始人兼CEO曾碧波看來,延續實施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按個人自用物品監管的政策,進一步明確了交易屬性為個人自用購買,以物品的監管降低了傳統進口貿易一些環節上的行政壁壘。今后將有更多的海外優質商品通過跨境電商進入到消費者手中。新政還規定,政策適用范圍再擴大到22個新設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試點城市,釋放出一個明確的信號,是國務院對2014年開始,長達四年的跨境進口試點方案的充分肯定。四年來,通過稅制、海關、質檢等多方面的試點實踐,進一步確定了跨境進口電商產業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