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廣州一家企業,接到海關通知作為樣本企業參加2017年進口貨物使用去向調查,請問如果參加海關能否對我司的信息保密?同時我們會有哪些優惠政策?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38號 六、保密規定 海關對企業層級的調查信息予以保密。 七、完成調查的企業享有的鼓勵措施 (一)樣本企業符合《海關認證企業標準》規定情形的,海關在開展企業認證時予以加分; (二)可以通過進口貨物使用去向調查系統查閱本企業的相關海關統計數據; (三)可以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間,通過海關信息網(www.haiguan.info)在線查詢海關統計資料。 注:答案摘自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38號第六條、第七條。
聽說《入/出境貨物通關單》取消了?請問這個是什么時候開始執行的?如果企業有特殊需求仍需紙質證明文件應該怎么辦?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50號
自2018年6月1日起,全面取消《入/出境貨物通關單》。
三、對于特殊情況下,仍需檢驗檢疫紙質證明文件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對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在運輸途中需提供運遞證明的,出具紙質《入境貨物調離通知單》。
(二)對出口集中申報等特殊貨物,或者因計算機、系統等故障問題,根據需要出具紙質《出境貨物檢驗檢疫工作聯系單》。
注:答案摘自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50號第三條。
我司是一家加工企業,因生產轉型,近期準備辦理內銷業務,請問內銷貨物的緩稅利息利率如何確定?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09年第14號
緩稅利息的利率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執行,海關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即時調整并執行。
注:答案摘自海關總署公告2009年第14號第二條第(一)項。
我司有一票貨物,因含量不符合目的地國海關的進口許可標準,客戶無法清貨,就直接退回來了。請問這種情況退運回國時要不要交進口關稅?
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
第五十五條 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出口貨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內原狀退貨復運進境的,納稅義務人在辦理進口申報手續時,應當按照規定提交有關單證和證明文件。經海關確認后,對復運進境的原出口貨物不予征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
注:答案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