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是2021年1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三,2021年2月的海關適用匯率也可以確定了。關務小二整理了2021年2月海關匯率,方便企業進行2021年2月份的進出口貿易成本核算。
請問海關計征匯率的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2005年第124號)第十六條的規定,海關每月使用的計征匯率為上一個月第三個星期三(第三個星期三為法定節假日的,順延采用第四個星期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幣對人民幣的基準匯率;
以基準匯率幣種以外的外幣計價的,采用同一時間中國銀行公布的現匯買入價和現匯賣出價的中間值(人民幣元后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4位小數)。如果上述匯率發生重大波動,海關總署認為必要時,可另行規定計征匯率,并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