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2日,單一窗口再發布通知,自2020年12月22日,海關總署全面推廣“兩段準入”信息化監管。
其中,“第一段準入”是指,進口貨物提離口岸海關監管區前,海關對有檢疫、查驗等要求的貨物,實施口岸檢查,確定“是否允許貨物入境”;“第二段準入”是指,進口貨物提離口岸海關監管區后,海關對有檢驗要求的貨物,實施目的地檢查,確定“是否允許貨物進入國內市場銷售或使用”。
企業只需在“單一窗口”申報環節,預先在“轉場檢查”、“附條件提離”或“口岸與目的地合并檢查”三個申請選項打勾,就可以將上述“兩段準入”的電子申請,隨同申報數據一并提交,不符合要求的,會彈窗進行提示。
企業對于口岸監管區內不具備檢查條件的貨物,可提離至申請的指定場所,實施“轉場檢查”;
對于因檢驗或檢疫目的需取樣送檢的貨物,符合條件的,無需等待送檢結果,在取樣后即可“附條件提離”;
對于既有檢疫或查驗等口岸檢查要求,又有檢驗等目的地檢查要求的貨物,可以在進境地口岸“合并實施檢查”。
系統使用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撥打 “單一窗口”全國統一服務熱線95198。
公告地址:
http://www.singlewindow.cn/tzgg/5221.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