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管委員會(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PCAOB)通過了一項新框架,這將有助于該委員會實施一項法律,該法律規定如果外國公司的審計機構沒有接受美國監管機構的檢查,這些公司將不能在美國的交易所上市。這家監管上市公司審計的美國審計監督機構計劃利用這一框架來決定,是否可以對中國或香港地區等某些司法管轄區的公開審計公司進行調查或審查。監管PCAOB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隨后可能會要求被這些公司審計的公司披露更多信息,并采取其他措施,包括發布交易禁令。據悉,該框架旨在幫助PCAOB實施《外國公司問責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