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事件】
2021年1月14日,美國國防部根據《1999財年國防授權法》(經修訂)第1237條的法定要求,將9家中企納入中國軍事公司名單,實施投資限制。同日,美國國務院根據《移民與國籍法》第212(A)(3)(C)條,涉及大規模填海、建造與或軍事化南海爭議島嶼,或透過威脅等手段阻礙東南亞聲稱針對所謂擁有南海主權國取得南海離岸資源的中國籍人士,未來禁止入境美國,包括國有企業主管、人民解放軍海軍官員;這些人士的直系親屬也可能面臨相同簽證限制措施。
【分析與解讀】
l 美國國防部軍單新增的9家中企:
1.中微半導體設備(上海)有限公司
2.籮筐技術公司
3.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4.北京中關村發展投資中心
5.廣東高云半導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大新華航空有限公司
7.中譯語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
9.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13959行政令及修訂后的行政令,美國投資者需在2021年3月13日(納入60天后)到2021年11月13日(納入365天)之間出售所持中國軍事公司的股份。
迄今,被納入國防部軍單的已有44家中企。下一步,需警惕阿里巴巴、騰訊等據稱也參與了中國軍事云計算系統相關項目的企業,此外還包括一些中國軍方設備供應商以及與高科技武器研發項目緊密相關的中國公司。百度也在美國審查的公司之列,這三家科技巨頭公司被視為對中國軍方具有高度戰略意義。
同日,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發布“中國軍事公司名單” 通用許可證2及關于第13959號行政命令“解決中國軍事公司證券投資威脅”的4個常見問題解答(FAQ),即FAQ 871、FAQ 872、FAQ 873和FAQ 874。此次涉及的4個問題具體如下:
FAQ 871. 根據修訂后的13959號行政命令,由美國人經營的證券交易所有哪些合規義務?
FAQ 872. 經2021年1月13日修訂的13959號行政令是否要求美國人出售其持有的公開交易證券,或任何衍生自或旨在提供對中國共產黨軍事公司此類證券的投資敞口的證券?
FAQ 873. 經修訂的13959號行政命令如何界定“交易”一詞?
FAQ 874. 假如我是一名美國人,希望在經修訂的13959號行政令規定的相關最后期限之前出售我所持的擔保證券。就13959號行政令而言,允許哪些類型的行為來實現此類撤資?
總體而言,13959行政令發布前,有31家企業被納入中國軍事公司名單,對于這些公司的證券,美國人需在美東部時間2021年11月11日晚上11點59分之前全部或部分剝離;對于后續被納入的中國軍事公司名單的企業,美國人都應在其納入制裁后的60天到365天(晚上11:59分以前)內進行全部或部分剝離。在發布的365天后,美國人禁止持有這些中國軍事公司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