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辦理手續太過集中,蒙古技術監督總局自7月1日起,將出口許可證和進口報關等部分業務轉移至地方監管部門辦理。企業可根據從地方獲取的相關許可證件,在蒙古16個口岸進行進出口業務。蒙古技術監督總局發布消息稱,未禁止從中國進口果蔬業務,僅限制魚和海鮮類產品,截止到7月7日。進口食品須符合以下條件:出具原產地說明,當地未發生對動物或人類造成危害的染疾病,取樣檢測細菌、毒素、放射性物質和病毒活性等無異常,未違反運輸、儲存條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