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日前頒布《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寧吉喆10月23日表示,下一步將持續深化“放管服”的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具體來講則要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他在國新辦吹風會上并稱,要進一步推進公正監管,優化環保、消防、稅務、市場監管等執法方式;對共享經濟、數字經濟、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新產業新業態實施包容審慎監管,促進新興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寧吉喆稱,“再推動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進一步清理規范各類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頒布,相當于制定專門行政法規推進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以政府立法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提供制度保障。針對執法“一刀切”這個企業反映強烈的痛點問題,條例特別要求除特定情況外,不得要求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寧吉喆表示,未來還要進一步做到簡政便民,持續減少和規范證明事項,精簡公用企事業單位索要的證明材料,2020年6月底前全面推廣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力爭到2022年前,全國所有政務服務事項全面實現“一網通辦”。
至于外資進入中國的問題,寧吉喆介紹稱,目前全國外資準入負面清單條目已經減到40項,自貿試驗區外資準入負面清單條目減到了37項,制造業領域基本放開。“我們還將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領域,放寬市場準入,希望外資企業到中國來,到我們日益改善、還將進一步改善的營商環境中投資、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