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9月11日公布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自2019年9月17日起實施。其中,清單一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中國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對已加征的關稅稅款予以退還,相關進口企業應自排除清單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按規定向海關申請辦理。清單二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中國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已加征的關稅稅款不予退還。下一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將繼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適時公布后續批次排除清單。